【会计学院】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
根据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桂教资助〔2021〕 20号)文件要求,为切实做好我校本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和对象
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二年级(含二年级)以上特别优秀的(成绩排名以平均学分绩点排序为准)在校学生,评选候选人名额为3个。
二、评选条件和程序
本次评选条件和程序遵照上级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严格按照《广西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附件2)要求执行。
三、评选要求
(一)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同学,必须向所在的班级提出申请,并附在校期间相关重要奖项材料后,由辅导员组织全班同学认真讨论和民主评选,并听取任课教师及辅导员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,按照评选条件综合考评,评出符合条件的同学,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。
(二)由学院进行讨论评审后,填写有关表格报大学生资助
管理中心,经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,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(附件3)评审。
(三)各班级要按照评选条件,严格把关审核程序和环节,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。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,实事求是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和规定程序,组织开展评审工作,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。
(四)评审工作严禁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,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(五)推荐国家奖学金的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(不含节假日和周末),无异议后,报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上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。
四、需报送的材料
(一)国家奖学金材料
参加评选的学生填写《2020-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请按附件4格式填写,在填写审批表之前务必认真阅读附件5填表说明。
(二)学生个人申请支撑备查材料
每位学生的支撑材料务必用订书机订好。支撑材料装订的顺序如下:
1.《2020-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一式两份(一份跟随材料装订,另一份不需要装订),原件;
2.学生2020——2021学年度上、下学期的成绩表;
3.学生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。
五、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
(一)所有材料请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两种形式报送,纸质材料报送到辅导员处(当前不在校的学生,自行找人办理),电子文档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辅导员邮箱。
(二)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的提交时间如下:
国家奖学金材料上报时间:2021年9月15日(星期三)9:00 前,逾期默认不参评。
六、其他有关事项
(一)2020-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所有材料打印纸张规格一律用A4纸打印。
各班级认真组织开展宣传评选、推荐工作,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材料,逾期不再受理。各班级要发挥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育人作用,以资助工作为载体和切入点,着力在受奖受助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,不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。
如有疑问,可咨询各班辅导员。
附件:1.会计学院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
件和量化说明
2.广西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
3.广西外国语学院会计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
4.2020-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
5.2021年国家奖学金表格填表日期、盖章的注意事项
会计学院
2021年9月11日